今年以来,我市国民经济继续保持良好的运行态势,城镇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上半年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6516元,同比增长13.8%;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4537元,同比增长18.5%。
一、上半年我市城镇居民收支主要特点
(一)工资收入较快增加。上半年,我市在岗职工人均工资12827元,同比增长20.3%,其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淮北矿业集团调高职工工龄工资和绩效工资;二是去年下半年实施了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我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收入增加。
(二)转移性收入强劲增长。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完善与落实,确保了离退休人员能按时足额拿到统筹养老金。去年下半年我市提高了企业退休人员的退休金标准,加上居民家庭得到捐赠赡养等收入的增多,使得转移性收入不断增加。上半年我市城镇居民人均来自转移性收入2475元,同比陡增39.8%。
(三)经营性和财产性收入下降。由于股票行情的低迷以及其它投资收入的减少,居民来自经营性和财产性收入有所下降。因所占收入比重不大,对居民可支配收入影响较小。
(四)消费性支出快速增长。在收入增加的同时,消费性支出也保持了快速增长。上半年,我市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4537元,同比增长18.5%。从反映消费性支出的八大类商品看,呈六升两降之势。城镇居民消费结构发生变化,用于家庭设备用品、医疗保健、教育文化娱乐服务和居住的支出增加较多。由于食品价格的上涨,使得居民食品支出增幅较大,造成恩格尔系数呈上升趋势。
二、存在的问题
(一)收入差距扩大。今年1—6月份,各占调查样本10%的高收入家庭与低收入家庭人均收入分别为16200元和2600元,二者相差13600元,二者的收入比由上年同期的4.9:1扩大到现在的6.2:1。消费性支出比由上年同期的2.1:1扩大到现在的3.6:1。低收入家庭人员文化程度低,家庭人口多,就业人口少,负担重,人均收入低。文化程度的高低,影响着就业者的职业选择范围。低收入家庭就业人员主要是生产工人和服务性工作人员,收入低、且不稳定。一些从事个体工商户的人员,因市场竞争激烈收入减少,如果经营不善,收入就没有保障,家庭生活随之下降。
(二)物价上涨对贫困居民生活影响大。1—6月份,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516元,同比增长13.8%,剔除物价上涨因素,实际增长5.3%。低收入家庭的消费特征是维持温饱,食品类支出占消费支出的一半以上。物价的上涨尤其是食品类等生活必须品价格的快速上涨,直接增加了城镇居民家庭生活消费开支,对城镇低收入家庭的生活影响更大。为维持家庭正常生活,应付生活必需品支出的增加,低收入家庭不得不减少除粮油、燃料、医疗等生活必需品以外的支出。据测算,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半年我市城镇低收入家庭仅因食用油、猪肉、鲜蛋、米面四类食品价格的上涨,人均共计多支出90元左右,占其收入的3.5%。尤其是城镇失业下岗职工和其他弱势群体,已明显感觉到食品价格的大幅上涨加重了家庭正常的日常开支,使他们原本拮据的生活更加困难。
三、对策及建议
为不断提高我市城镇居民收入水平,必须进一步夯实经济基础,拓宽就业渠道,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一)立足工业强市,增强经济持续增长的能力。全市上下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依托资源优势做精做强做大煤电产业,同时努力盘活传统产业,大力发展接续产业,培育煤焦化、煤化工等新型主导产业,改变经济增长方式,扩大经济总量,促进全社会经济效益和经济质量的提升。同时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推动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的全面提升。
(二)加大实施就业再就业工程力度。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就业再就业的各项政策措施,大力开发就业岗位,扩大就业规模,改善就业结构。支持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为失业人员再就业创造条件和机会,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切实提高低收入户居民收入,缩小收入差距,以提升我市整体居民的收入水平。
(三)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要进一步做好失业、医疗和养老等各项社会保障工作。逐步提高扶贫标准和最低工资标准,切实关心失业人员和困难家庭的生活问题,做到应保尽保。有针对性地解决好城市低收入群体的生活问题,加大对困难家庭的救助力度,完善对低收入居民的救助制度。
四、全年预测
下半年,我市国民经济将继续保持良好发展势头,职工工资仍将稳步增长,这为我市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加提供了保障。但是,随着去年下半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增资翘尾因素的消失,我市城镇居民收入增幅将会减缓。预计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将达到12800元,增长10%以上,能够完成年初制定的发展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