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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安徽省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会议上的发言讲话 安徽省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 省农委副巡视员
陈文浩 (2006年9月29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农业普查作为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主要是为了查清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发展变化情况,掌握农业生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劳动力转移等诸多方面的基本信息。搞好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有利于进一步摸清农业资源状况,制定科学的农业发展政策;有利于推动农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产品产量和质量;有利于促进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农业普查也是我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解决好“三农”问题,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
我省是农业大省,地域辽阔,资源丰富,人口众多,只有搞好农业普查,摸清近10年来全省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发展情况,才能制定符合我省实际的发展战略,加快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各级农业部门要把第二次农业普查作为今明两年农业统计工作和农村经营管理工作的一项大事认真抓好,主要领导牵头协调,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进一步转变作风,改进方法,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
省政府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召开以来,省农委按照“全省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结合农业部门职能,广泛动员本部门、本系统力量,积极参与农业普查前期工作。一是省农委成立普查工作办公室,设在农委市场信息处,并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二是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广泛动员,要求各级农业部门积极参与。三是对农业普查综合试点方案及《普查方案要点》和普查表设计提出了具体建议和意见。四是按照省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积极参与了农业普查专项督查工作。在成立机构、宣传动员、普查区的划分、普查员选调、组织培训、清查摸底等方面,各级农业部门齐心协力,积极配合普查机构,圆满完成了前期各项普查任务。
这次会议以后,省农委将认真贯彻赵省长讲话和这次会议精神,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省农业普查办的工作。按照省农业普查办的部署,积极参加全省农业普查宣传、工作督查和业务指导;协调和处理农业普查工作中出现的有关农业生产、农村经营等数据方面的重大问题,共同推进农业普查工作。各级农业部门要明确职责,按照部门分工协作、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全力参与农业普查的各项准备工作和入户登记,协调农村、农业、农户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重点做好农业普查中有关农业生产数据调查收集的指导,参与农业普查数据评估论证,积极搞好数据整理,提高数据质量。各县(市、区)农业部门要根据工作需要,从农村经营管理、农村财务会计和农业统计工作岗位抽调业务骨干,充实基层普查员队伍,发挥农业部门在农业普查中积极作用。
我省农业普查工作涉及范围广,时间紧,任务重。这次会议后,农业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在省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从普查工作的大局出发,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主动按照当地农业普查领导机构的要求,积极参与农业普查各项工作。一是省农委所属有关单位要选派业务能力强的同志参加普查工作,主动进行相关工作衔接。同时,充分利用农业网站、报刊、杂志媒介以及各种会议,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宣传,增强各级农业部门对普查工作的认识和了解。二是市、县农业部门要提高对农业普查工作的认识,切实把普查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进一步加强领导,服从安排,积极参加普查工作,高质量地完成承担的普查任务。三是各级农业部门要扎实工作,以务实的态度和积极的行动,配备专人,提供条件,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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