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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现在,我就贯彻落实回良玉副总理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抓好我省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登记工作有序进行。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要战略部署,也是一项重要的政府行政行为。各级政府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工作协调。各有关部门特别是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一定要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全省农业普查工作。宣传部门要搞好宣传发动,扩大宣传效果;财政部门要抓紧落实普查经费,确保及时足额到位;农业、农垦、司法、林业等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认真做好本系统、本单位的普查工作,确保普查质量;国土资源部门要与农普办密切配合,全力搞好农业用地调查,确保普查工作有序进行。
二、要坚持依法普查,确保农业普查数据质量。各级政府和普查机构要紧紧围绕数据质量这一中心,抓住现场登记这个关键,建立严格的数据质量检查、验收机制。要准确执行普查方案,依法进行普查。在现场登记前,要把好人员选调和培训关,做好清查摸底工作。在现场登记阶段,各地特别是乡镇政府,要把农业普查作为当前的一项中心工作来抓,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切实解决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各级普查机构要贴近一线,从源头抓起,层层把关,严格审核,一丝不苟地搞准普查数据。广大普查员、普查指导员要强化数据质量意识,克服困难,努力获取准确、可靠的基础数据资料,确保普查结果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农业和农村的实际情况。
三、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积极配合和支持普查工作、如实提供普查资料,是每个农户和单位应尽的义务。各地、各部门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利用宣传画、过街横幅、黑板报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深入宣传农业普查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要把政策宣传给农民,增强其自觉性和主动性,让他们放心地提供普查信息资料。要广泛宣传普查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要严格普查纪律,确保普查登记工作圆满完成。各级普查机构和广大普查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统计法》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依法普查,严守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农业普查取得的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作考核、处罚普查对象的依据。要坚决防止虚报、瞒报和漏报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普查结果。在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的同时,对拒不配合普查工作,虚报、瞒报统计资料的单位和个人,要依照有关法规给予严肃处理。
同志们,普查登记工作即将开始,希望全省上下迅速行动起来,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努力打好普查登记这一关键战役,为圆满完成我省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任务,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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