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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农业普查办公室:
近期,省统一定制的农业普查各项物资正在陆续发出,其中《实施方案》、《普查手册》、《普查培训样表》和各普查辅助表、图(共25种)已经发往各市,手提袋、宣传画、普查员证、普查指导员证、督查证、软包装袋、纸箱、垫板和正式普查登记用表等即将完成制作和印刷,将陆续发至各市。
省农普办已委托各印制厂家通过物流公司发放普查物资。普查表将于12月初发出,其余各类物资将于本月底前发至各地。由于普查物资的接收和分发时间紧、工作繁琐和责任重大,各市农普办要高度重视,及早安排,普查办主任要亲自过问,确定专人负责接收,解决物资库房和分发等问题。现就普查物资的接收和分发工作提如下要求:
一、接收人员应认真负责,及时接收到达物资。各市确定的接收人员要保持通讯联络畅通。接收时必须认真清点物资数量,送达物资与物流清单数量不足时须按实际到货数量在物流单上签字。送达物资数量与省农普办确定的数量不一致时,须及时与省办联系。(各物资的分市份数请见FTP相关目录)。
二、及时解决好堆放场所和库房,妥善保管普查物资。各地应采取有效安全措施,保管期间普查表和各类物资要注意防火、防潮和防盗。
三、及时有序做好普查物资的分配和发送。接收物资后各市农普办要及时安排人手,做好普查表等物资的分配和分装,安排好对县(市、区)的物资发放。根据实际情况,各类普查物资的分发数量既要满足基层工作需要,也要留有必要余地,做好调剂等工作。
安徽省农业普查办公室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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