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皖农普办〔20072


关于转发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严肃法纪、禁止干扰普查数据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各市农业普查办公室:

  为严肃法纪,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靠,防止出现干扰普查数据、弄虚作假的违法违纪现象,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严肃法纪、禁止干扰普查数据的紧急通知》(国农普办字[2006]71号)文件。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严肃法纪、禁止干扰普查数据的紧急通知》

 

二〇〇七年元月四日               

 

附件:

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严肃法纪、禁止干扰普查数据的紧急通知

国农普办字[2006]7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普查办公室:

  最近,国务院农业普查办公室接到群众举报,有个别地方出现干扰普查数据、弄虚作假的违法违纪现象。为严肃法纪,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靠,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要进一步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严格执行普查方案,按照全国统一部署做好各项工作。严防弄虚作假行为,坚决查处篡改、编造农业普查数据的行为,依法保护举报人员,表彰、奖励举报有功人员。对于任何地区、任何单位和个人提出与《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和普查方案相违背的要求和做法,都要严肃查处,追究责任。

  二、正确看待普查结果与常规统计的差距,坚决禁止以核查、衔接名义或其他任何方式要求修改农业普查入户清查摸底和普查登记结果的做法。

  三、要进一步加强现场调查工作,努力提高数据质量。一是进一步落实普查员工作补贴,提高普查员工作积极性;二是加强现场检查指导,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三是进一步做好宣传工作,打消群众如实申报的顾虑。

 


 
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O六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