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皖农普办〔2007〕3号
安徽省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处理方案
一、总则
为科学、有效地组织好安徽省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处理工作,高质量地完成农业普查数据处理各项任务,根据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处理工作方案》,结合安徽省农业普查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安徽省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处理工作,在国务院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安徽省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组织领导下,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采取省、市、县三级数据处理的方式组织实施。
数据处理以普查基层表数据为直接处理对象。各级普查机构要按照“统一组织、分级处理”的技术路线,严格执行国务院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规定的数据处理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直接对普查基层表数据进行汇总,并按统一规定的时间、数据格式和要求上报普查数据。
二、数据处理工作的任务及步骤
安徽省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处理工作任务包括:住户普查表(户1、户2、户3)、单位普查表(单1、单2、单3),行政村普查表,乡镇普查表,以及普查小区封面的所有信息录入、编辑、审核、上报以及在此基础上的汇总分析、数据库建设工作,该任务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在2007年3月中旬完成。本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做好普查数据处理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主要包括:制订农业普查数据处理方案和实施细则;数据处理软件编制;数据处理工作试点;数据处理软、硬件环境和设备的采购;各级数据处理人员的软、硬件培训;各级数据处理软、硬件环境的安装准备;完成地址码库、清查摸底和快速汇总数据处理任务等。
第二阶段为数据处理和上报阶段,各市在2007年7月底将数据上报省农普办,省级在2007年8月底上报国家。本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各级普查机构按照数据处理工作流程按时、按质、按量组织完成农业普查数据处理的各项工作。主要包括:组织完成市级农业普查基层表的光电录入、识别编辑、图像存储工作;组织完成光电录入数据的加载、审核编辑、汇总和上报(包括普查表图像的上报)工作。
第三阶段为数据加工汇总阶段,在2008年5月底前完成。本阶段的主要工作任务是:根据各级普查机构制订的普查资料加工汇总计划,完成农业普查汇编资料的分类汇总和排版制表工作。在此阶段,同时要完成安徽省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处理工作的总结表彰。
第四阶段为农业普查数据库完善工作阶段,根据需求进行农业普查数据库建设工作,在2008年6月底前完成。
三、数据处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安徽省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数据处理组,负责组织指导全省的数据处理工作。各市农业普查办公室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设立本级的农业普查数据处理组。下级数据处理组在上级数据处理组的指导下,在本级农业普查办公室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实施本级数据处理工作。各级数据处理组要建立岗位责任制,确保数据处理工作各项任务责任到人。
1、省级农业普查办公室数据处理组的主要任务包括:
(1)认真贯彻执行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处理方案和实施细则,根据安徽省的实际情况,制订具体贯彻实施办法。
(2)切实抓好省、市级普查机构数据处理人员的技术培训、计算机软硬件环境准备工作;组织全省的数据处理试点工作。
(3)负责市级农业普查数据处理的技术指导工作,向上反映和及时解决数据处理中的技术问题。
(4)负责对市级上报的普查表原始数据、综合汇总数据和普查表图像文件进行验收,完成省级数据汇总制表工作。
(5) 将省级审定通过的普查表原始数据、综合汇总数据和普查表图像文件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格式和要求整理、打包、备份,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国务院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数据处理组。
(6)负责建立省级农业普查数据库。
(7)对省农普办在国家统一规定的普查任务之外所增加的调查内容,负责完成相应的软件编制、培训和数据处理任务。
2、市级农业普查办公室数据处理组的主要任务包括:
(1)认真贯彻执行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处理方案、实施细则和省农业普查数据处理相关方案和细则,落实普查数据处理所需要的人员、资金、计算机环境和消耗品的准备。
(2)负责组织完成本地农业普查的光电数据录入、识别编辑和图像存储工作;完成光电数据加载、审核编辑工作;完成本级农普数据汇总工作。
(3)汇总结果经市级农业普查办公室审定通过后,将普查表原始数据、综合汇总数据和普查表图像文件按照统一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分别整理、打包、备份,在规定的时间内报省农业普查办公室数据处理组。
(4) 经市级农业普查办公室审定通过后,负责向县级农业普查办公室反馈数据和相关资料。
(5)负责建立市级农业普查数据库。
3、县级农业普查办公室数据处理组的主要任务包括:
(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制订的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处理方案和实施细则,落实普查数据处理所需要的人员、资金、计算机环境和消耗品的准备。
(2)严格控制本地农业普查表的数据质量。在普查表的填写、抄录、人工预审等环节中,严把数据质量关。
(3) 按照市级数据处理工作的总体调度要求,协助市农业普查办公室完成本地农业普查表的光电录入、识别编辑和审核编辑工作。
(4) 协助市农业普查办公室完成本地农普数据汇总工作。
(5) 接收市级农业普查办公室反馈数据和相关资料,并做好普查数据的管理和开发工作。
四、数据处理工作模式
安徽省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处理工作按照“光电录入、图像存储、三级处理”的工作模式组织实施。光电录入由市级统一组织实施。
农业普查数据处理要求“统一技术环境标准,统一数据处理标准,统一数据处理软件,统一组织普查数据的上报工作”。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数据处理组负责上述标准的制定和数据处理软件的研制、开发,并下发各级农业普查办公室实施农业普查数据处理工作。
1、住户普查表(户1、户2、户3)、单位普查表(单1、单2、单3),行政村普查表,乡镇普查表,以及普查小区封面共计8张普查表和一个封面采用光电录入方式,在市级组织进行。
2、对光电录入、手工补录的数据进行编辑、审核、错误修正,最后合并成净化的县级原始数据文件。
3、经本级农业普查办公室审核确认后,将生成的分县原始净化数据和综合汇总数据、普查表图像文件逐级处理上报。
4、省、市两级均直接对原始数据进行汇总。县级汇总由市级完成,或由市级反馈县级普查原始数据,经过培训后,由县级数据处理人员完成本县普查数据汇总工作。汇总对象均为县级原始数据文件。
5、省、市两级均要建立农业普查数据库。
五、农业普查数据的上报
各级农业普查办公室必须按照规定的内容、时间和形式向上级农业普查办公室报送农业普查数据。
(一)上报内容
各级农业普查办公室向上级农业普查办公室报送的数据内容为普查基层表数据、全国统一规定上报的普查综合表数据、普查基层表的光电扫描的图像文件以及相关信息文件。在以网络进行上报或以磁、光介质上报数据的同时,还需要以文字和报表形式报送以下资料:
(1)由本级农业普查办公室负责人签字批准的上报资料清单,数据审核评估情况的说明。
(2)上级农业普查办公室规定的数据检查表。
(二)上报时间
各级农业普查办公室向上级农业普查办公室报送数据的上报时间为:
(1) 市级农业普查办公室应于2007年7月30日以前向省农业普查办公室报送规定范围内的全部农业普查数据资料。
(2) 省级农业普查办公室应于2007年8月30日以前向国务院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规定范围内的全部农业普查数据资料。
(三)上报形式
各市农业普查办公室要以网络形式上报本地的普查基层表数据和汇总综合数据,普查表图像文件一律以磁带方式上报。
上报数据必须符合国务院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规定的数据结构,各地区要安排专人负责数据的上报。
(四)数据上报前后的有关规定
(1)数据上报前,必须满足国务院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规定的数据审核要求。
(2)在规定的报送期过后20天内,下级农业普查办公室必须安排有关人员在岗,及时解决上级农业普查办公室对上报数据提出的查询问题。一般应在上级农业普查办公室提出查询后三日内予以明确的答复。
(3)在规定的上报期后,未经上级农业普查办公室的同意,下级农业普查办公室不得自行更改已上报的数据或重新上报数据。
六、数据处理工作的质量控制
严格控制数据处理工作的质量,切实保证数据处理结果的准确性,是数据处理工作的基本原则。首先要保证数据采集的质量和调查表的填写、抄录质量,其次要保证编辑审核、质量抽查、数据上报验收、汇总制表等各项工作的质量。质量控制贯穿于整个数据处理过程,每道工序都应该把好质量关。一定要坚持“分级负责,就地解决”的质量控制原则。
1、调查表填写、抄录质量控制
确保调查表的填写和抄录质量,是保证光电录入工作顺利进行的关键环节。为了提高光电录入对手写数字的识别率,现场登记必须严格按照普查表填报说明进行填写,要保护好普查表,保持普查表的整洁,不要折叠、污损普查表。现场登记时,普查员必须将普查情况填写在相应预填位置上,不得直接填写普查表光电录入格。
在调查表抄录过程中,县级农业普查办公室要组织好对调查表的答疑和改错工作,认真做好普查表的自查、互查、议查,这是做好数据抄录工作、保持普查表整洁、减少错误校订的基础。各类普查表必须完成复查和所有数据经人工逻辑检查审核合格后,方可将预填写的数据抄录到光电录入格中。对普查表进行填报和抄录时,必须严格执行数据抄录和抄录修订的有关填写要求和技术规范。
2、录入质量控制
建立严格的普查资料接收手续。调查表必须经过人工预审、验收,方可进行光电录入。
光电录入采用人工扫视监控,手工录入采用100%复录校验。
省级要定期组织对市级录入工作的质量抽查与互查。对光电录入的表按0.1%、手工录入的表按2%进行质量抽查。
3、编辑审核质量控制
制定正确、全面的数据编审规则,是保证编审质量最关键的一步。通过编审程序查找出的数据范围错误和逻辑错误,由市级或县级农业普查办公室专业人员负责订正。
4、汇总制表质量控制
在制出审核表和汇总表后,各级农业普查办公室应认真进行审核,发现疑问或错误,查清原因,妥善处理,并经农普办主管领导验收签字后,才可上报数据。
5、安全保障
农业普查数据处理所用网络环境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所用计算机要保证专机专用,安装自动补丁管理和防病毒系统,严防计算机病毒的侵袭。
七、数据处理工作环境
各级农业普查办公室要根据国务院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要求,做好农业普查数据处理环境的准备工作。
1、网络环境
农普数据处理及管理工作主要基于统计信息网网络环境进行,各级农普办要做好本级的网络环境准备和建设,并做好光电录入的准备工作。在现有的网络环境基础上实现农业普查数据处理的数据传输和普查调度管理工作。
2、设备保障
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由于采用光电录入及图像存储技术,根据需求,国务院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为各地配备了部分数据处理设备。在国家配备的设备之外,各地还需要根据农业普查数据处理环境要求,并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申请地方财政经费,购置解决不足部分。
具体数据处理环境基本要求如下:
(1)省级配置要求
①2台农普数据处理专用的小型机服务器,将应用服务器和数据库服务器分开部署,支持三层架构的数据处理软件有效运行。应用服务器可以是扩容(扩至8颗CPU、32GB内存)的经普统配的HP 4440小型机,也可以新购小型机。新增的应用服务器、数据库服务器性能指标不能低于附件三的要求,新增数据库服务器应配置ORACLE 10g R2数据库系统。
②数据库为ORACLE 9i R2或ORACLE 10g R2,中间件为 BEA WebLogic Server 9.2、BEA Tuxedo 9.1。
③在国家统配的补丁管理与防病毒系统基础上,实现网络安全中心(实现网络管理、漏洞检测、补丁管理与防病毒等功能)建设。
④8T以上容量的存储管理系统(具体要求见附件四)。
⑤备份一套与市级相同数据处理环境用于技术支持和服务
⑥存储介质等耗材配套。
(2)市级数据处理环境配置要求
①具备网络环境下的数据处理环境(千兆以上的局域网、带宽2 MB以上的与省连接的广域网),建立网络安全中心(实现网络管理、漏洞检测、病毒防治及补丁更新等功能)。
②数据处理工作场地
普查资料间:用于周转、调度县级农业普查办公室的光电录入表,兼作资料交接验收场所,具备防尘、防潮、防火、防盗等条件。
光电扫描工作机房:用于完成光电扫描及识别编辑的工作场所,每套光电扫描系统使用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机房独立接地并且小于1欧姆,电力系统安全可靠。
审核编辑工作机房:用于对已完成光电扫描及识别编辑的普查表数据进行审核编辑的工作场所,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机房独立接地并且小于1欧姆,电力系统安全可靠。
③光电扫描系统包括专用光电扫描仪和集成的识别、存储、管理调度软件系统,其相应的标准配套设备配置为:每50万农户需要配备一套光电扫描系统、4台专用数据处理PC机和一台共享的农普图像管理专用服务器(具体配置见附件一),每台农普图像管理专用服务器最多支持两套光电扫描系统。
④1台农普数据处理专用服务器(具体配置见附件二)。
⑤每套光电扫描系统配备专用编辑审核数据处理PC机3-4台。
⑥实现补丁管理、防病毒系统、远程系统监控等安全管理。
⑦UPS、存储介质等耗材配套。
(3)县级数据处理环境配置要求
①具备网络环境下的数据处理环境,建立与市连接的专网通道,实现普查数据的接收、反馈。
②1台农普数据处理专用服务器(具体配置见附件二)
③3台以上的专用数据处理PC机。
八、安全与保密
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处理工作以统计信息网络为依托进行,信息网络的安全保密管理是一项重要的工作,至少提供以下技术手段,保证网络的安全运行。
1、防火墙
2、计算机病毒防治与补丁更新
3、建立CA安全身份认证和数据传输保密系统
4、建立系统、数据备份系统
5、加强网络管理,建立网络审计系统
九、数据处理经费
各级农业普查办公室要在普查经费中做好数据处理工作费用的预算,以确保数据处理任务的完成。
数据处理工作经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计算机及外围设备补充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数据处理消耗品费
3、数据处理软件开发费
4、系统软件(如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等)购置费
5、数据处理试点费
6、数据处理培训费
7、外聘数据处理人员工资及劳务费
8、数据处理场地建设费
9、农业普查工作中使用的网站建设费和网络运行费
10、农业普查数据库开发、运行管理以及数据存储介质管理费
11、数据处理方案、软件使用手册、培训教材等资料印刷费
12、办公、差旅、会议、电讯、宣传、交通工具等办公费
13、其它不可预见费用
以上各项费用除国家统配的设备和统一开发的数据处理软件外,其它均由各级地方财政配套落实。
十、技术培训
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处理技术培训采取统一组织、分级负责的办法。省级负责培训市级数据处理骨干;市级负责培训县级数据处理骨干。培训教材由国务院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编写印发,并下发电子版教材。
培训的主要内容:
1、农业普查数据处理软件应用培训
2、农业普查数据处理软件系统师资培训
3、农业普查数据处理软件技术培训
4、光电扫描系统硬件培训
5、光电扫描系统应用软件培训
6、存储与图像技术培训
7、网络安全培训
8、应用服务器管理技术培训
9、资料开发应用培训
十一、数据处理准备工作进度及数据处理进度初步安排
1、2006年12月下旬下发《安徽省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处理方案》。
2、2007年1月组织数据处理培训。
3、2007年2月完成数据处理综合试点,并下发《农业普查数据处理实施细则》。
4、2007年3月中旬完成市地级数据处理环境的准备,包括:工作环境、设备到位、系统集成、安装调试等。
5、2007年7月中旬完成农业普查基层表的数据录入。
6、2007年7月底前市级农普数据和图像上报到省级。
6、2007年8月底前省级农普数据和图像逐级上报到国家。
7、2007年10月底完成省级数据审核及评估工作。
8、2007年12月底完成主要汇总表的制表工作。
附件: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处理工作流程图.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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