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淮北市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现将《淮北市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考核办法》印发你们。请各地认真贯彻执行,确保普查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00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淮北市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考核办法
为了加强全市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各项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增强农业普查工作人员的责任心和使命感,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确保圆满完成农业普查工作任务,市农普办决定对各县区农业普查工作进行考核评比。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农业普查工作的规定和要求,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和范围
考核对象为全市各县区农业普查办公室,考核范围为农业普查的各项工作。
二、考核的原则
(一)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
(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
(三)工作过程与工作实效兼顾的原则;
(四)规范操作、易于执行的原则。
三、考核的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组织管理、宣传动员、业务工作与质量控制三个方面,采取由市农普办各相关组计分办法进行考核。
四、考核的组织实施
考核工作在市农普办的领导下,各有关组分工协作,共同组织实施。各县区农普办在普查工作结束前,要对普查工作的各个方面进行认真的总结。市农普办根据考核内容,主要采用自查、抽查、各地上报的资料以及各组在工作中掌握的各项工作实施和完成情况考核评定。对考核评选出来的先进集体,给予奖励。对在普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考核资格。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参照本考核评比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并对所属乡镇、街道等进行逐级考核。
本考核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本考核办法由市农普办负责解释。
附件:淮北市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考核计分标准
淮北市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考核计分标准
一、组织管理(总分100分)
(一)组织领导(20分)
1、地方领导重视,将农业普查工作列入政府议事议程(4分)。
2、及时召开农业普查领导小组会议(4分)
3、签订《农业普查目标责任书》(4分)。
4、地方领导发表农业普查电视讲话或动员讲话(4分)。
5、组织开展农业普查督查工作(4分)。
(二)“三落实”工作(30分)
1、按时成立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按时组建农业普查办公室,按时成立有关工作组(5分)。
2、普查办公室人员按时集中办公(2分);抽调必要数量的业务骨干,并及时到位(2分);建立业务骨干名录库(2分)。
3、配置专门的办公室、办公用品、交通工具等设备,保证相应的办公条件。(5分)。
4、按时编制经费预算,申请普查工作经费和"两员"工作补贴(4分)。
5、积极落实普查经费,已落实经费能满足工作需要(5分);"两员"工作补贴得到落实(5分)。
(三)基础工作(40分)
1、制定农业普查工作计划,分解落实各阶段主要工作任务(2分)。
2、制定办公室各项工作规章制度,职责明确,工作到位,并建立岗位责任制(2分)。
3、认真组织召开农业普查工作会议和办公室主任会议等各种会议(4分)。
4、积极参加市农普办组织召开的有关会议,及时上报市农普办要求的有关材料(2分)。
5、严格按照《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方案》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选聘普查指导员、普查员(4分),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登记造册(1分)。
6、各种配套物资设备及时到位,普查物资做到及时下发,保证普查工作顺利进行。(5分)
7、及时报送农业普查工作进展情况,每次0.5分,最高5分;积极报送各阶段工作经验和好做法,被市农业普查简报采用的,每条(篇)0.5分,最高5分。
8、严格执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在普查过程中没有统计违法行为发生。(5分)
9、工作有创新,工作经验在全市得到推广(3分)。
10、制定考核管理办法,认真组织普查工作总结;认真做好评比、表彰工作(2分)。
(四)资料编印和管理(10分)
1、编印普查工作简报和工作动态,20期以上(2分),40期以上(4分)。
2、认真做好普查资料的保存和管理。普查资料按照保密工作要求严格管理,无泄密事件发生(2分)。发生泄密事件每1起,扣1分。
3、做好普查文件汇编、归档工作。(2分)
4、根据工作计划和要求,按时发布普查数据(2分);未经上级农普办批准,擅自发布数据,扣2分。
二、宣传动员(总分100分)
1、及时成立宣传组,配备专人负责宣传工作(3分);制定详细宣传工作计划,召开有关宣传工作会议(3分)。
2、在统计内部信息网设置农业普查专栏并制作网页(2分);能及时更新(2分)。
3、及时上报普查试点工作情况和督查工作情况及效果(5分)。
4、积极组织"我说农业普查"有奖征文活动(5分)。
5、积极组织农业普查知识竞赛活动,参加人数多,社会反响好(5分)。
6、认真组织《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的学习、宣传,并制定有具体的活动安排(5分)。
7、及时发现普查工作中出现的好人好事,并进行报道(5分);对普查登记中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第一时间曝光,另加5分。
8、举办农业普查宣传月(日)活动,并取得良好社会效果(10分)。
9、印发《致普查对象的公开信》(5分)。
10、积极组织本级媒体记者实地采访农普工作(5分)。
11、组织"小手拉大手,农普进我家"活动(5分)。
12、在报刊、电台、电视台开辟"农业普查"专栏(5分)。
13、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灯箱广告、宣传栏、宣传窗、印制宣传画、横幅、标语以及影音制品等,提高宣传效果。宣传方式8种以上(10分),6种以上(5分)。
14、上报各市党政、相关部门领导及社会各界关注、支持农业普查工作材料10篇以上(5分);5篇以上(2分)。
15、在市级以上报刊、杂志上刊登10条以上有关农业普查的信息和文章(10分);刊登5条以上(5分)。
16、被省农普网采用的信息,每条0.2分,最高5分。被国家农普网采用的信息每条1分,最高5分。
三、业务工作与质量控制(总分200分)
1、组织业务人员认真学习农业普查方案,业务人员全部熟悉方案(6分)。
2、实施各级农业普查试点,计划周密科学、步骤有序,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普查方案进行,试点后认真总结经验,并上报书面材料,达到预期效果(20分)。
3、制定详细的工作流程和各个工作环节的质量控制办法(4分)。
4、为改进和完善普查方案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国家和省采纳1条加1分,最高6分。
5、制定本地区教材、教案(4分)。
6、按时完成培训工作,对所有普查指导员培训不少于3天,对普查员培训不少于2天(20分)。
7、所有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受训率达100%,经业务考试合格后上岗(10分);有不合格上岗工作人员,扣2分。
8、合理划分普查区、普查小区,各级行政区划之间不得有遗漏地域,普查区的归属与地址码严格一致。每个开展农业普查的乡镇、普查区、普查小区都必须科学绘制普查区地图或普查小区示意图(10分)。
9、认真组织清查摸底工作,清查结果要与有关资料进行对比分析,查明不一致原因,确保各类普查对象不重不漏,按要求及时上报清查摸底结果(10分)。
10、按照《农业普查地址编码工作细则》,认真做好地址编码工作(10分);地址编码差错超出10笔以上,每5笔,扣1分。
11、制定切实可行的现场调查计划,开展现场调查前动员(4分)。
12、登记期间,县区领导深入现场指导、检查工作(4分)。
13、组织专人检查、指导现场登记工作(4分)。
14、现场调查期间有专人值班,能及时处理出现的紧急情况,并制定有应急预案(4分)。
15、按时完成现场登记工作(16分)。
16、对普查表认真进行自查、互查、复查等工作,发现并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10分)。
17、及时核实和答复市农普办的有关查询(4分)。
18、通过典型调查和抽样调查等多种方式检查各阶段工作质量,发现问题及时总结和通报,无大范围的系统性误差(10分)。
19、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事后质量抽查工作,并按时上报事后质量抽查工作报告(6分)。
20、上报数据资料符合规定要求,顺利通过抽查、评估、验收(10分);验收时每返工1次,扣2分。
21、数据上报及时、文字清晰,各项指标差错率在规定范围之内(20分);各项指标差错率超出规定范围1 个百分点或千分点,扣2分。
22、普查表包装规范,在运送、交接、保管过程中没有破损、污秽、折皱和泄密(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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