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农业普查现场登记期间工作进度的紧急通知

 


各市农业普查办公室:
    农业普查现场登记工作已于2007年1月1日全面展开。为及时掌握各地现场登记的工作进度,确保圆满完成登记工作,国务院农普办研究决定:在现场登记期间,实行每周报告一次工作进度的制度,现根据国家规定,请各市普查办于每周四下午3时30分前以电子邮件报送省农普办。(上报内容及地址见FTP//10.34.9.9/农普办/信息交流/登记进度通知及表式)

   联 系 人:闫协平 徐澄洲

 

安徽省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〇七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