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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各地正在进行单位表的快速汇总和检查验收工作。部分地区对两种表的填报有不少疑问。为使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说明如下:
一、 《快速汇总表》(K3):由乡镇普查办根据各普查区的K3-1及K3-2表汇总
。
1、法人单位数(1)=多产业法人单位数(4)+单产业法人单位数(5)+未注册单位数(7)
2、产业活动单位数(9):包括本部机构数(主营农业的法人单位(2)均填报反映本部情况的单2单3表)
3、单位数(基本单位数)=(5)+(7)+(9)=全部单3表之和。
注:“单位编码”即“单位编号”,由乡镇普查办在摸底工作完成后确定的需要登记的农业单位所进行的4位数编码(号),从0001开始编(见方案及M6表(7))。
二、《质量验收表》(Z2)表:国家方案规定单位表需要全部验收,验收表由乡镇普查办填报。
1、验收项目的登记及议查项目的填报方法是:乡镇普查办在对普查区的单位表进行验收时,要对普查区的每一个登记单位选择一个代表该单位情况的指标进行议查或实地验查,并初步计算差错率,超过3%的该单位重新填报。由于对不同的单位选择的验收指标不同,且数值大小不等,故乡镇不必合计计算该类差错率(见表下“验收情况1)。
2、乡镇普查办对所有单位的所有指标进行“人工逻辑检查”,在对应格内记录差错笔数,并计算差错率(见表下“验收情况4)。
3、分别检查每个单位的地址码和抄录情况,并在对应格内记录差错数。分别合计计算差错率(见表下“验收情况2、3)。
4、县级普查办汇总上报时可将每乡镇上报的验收表中的普查区名称所在一栏删除,仅保留所有单位条数即可进行全县汇总计算“验收情况2、3、4的差错率。
附:单位普查表质量验收表(例图).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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