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皖农普办〔2007〕19号


关于下发农业用地普查表数据录入程序的通知


各市农业普查办公室:

   按照国务院农业普查办公室的部署和安排,农业用地普查表数据处理仍然采用ePRAS数据处理平台(与清查摸底、快速汇总相同)。现将农业用地普查表数据处理程序制度包发给你们(FTP://10.34.9.9/农普办/信息交流/农业用地,制度包文件名为nyyd.jpc)。

   农业用地普查表数据处理制度包不包括综合表,只对基层表进行录入和审核,包括乡、村两级,不对农业用地普查表进行汇总。因为ePRAS软件的数据导入功能过于复杂,操作不当容易造成数据错乱,不建议各地通过导入方式录入农业用地普查表数据。

   农业用地普查表数据处理工作是农业普查数据处理工作中的一个重要部分,请各地认真做好录入、审核工作,注意数据内部的比例、结构以及相关数据之间的关系,加强本地总体数据的评估审核(普查表附记内容可不填)。

   基层表数据文件于4月10日前上报,文件命名为“XXnyyd.gzip”,XX为两位市码。

安徽省农业普查办公室
二〇〇七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