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改快速汇总国家查询错误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7-4-2

各市农业普查办公室: 

   根据国家农普办对快速汇总数据的查询,现将各市快速汇总错误清单反馈给你们,请及时逐条核实修改,缺报单位必须补报。修改结果于4月4日前上报省农普办。

   错误清单、程序制度包以及修改上报文件存取网址:FTP:10.34.9.9/农普办/信息交流/快速汇总/国家查询错误修改/。
修改方法和步骤:

   一、为防止覆盖原数据,出现新的错误,修改切勿在原项目数据上操作。请在ePRAS系统中新建项目进行修改;

   二、建好新项目后,装载省农普办4月1日发的制度包(kshz(国家查询用4月1日).jpc);

   三、在新建项目中将错误清单(国家查询错误清单.xls)所列必须修改及漏报普查区、乡镇、行政村数据重新录入;错误清单未涉及的普查区等单位不要录入。

   四、修改完成须通过程序审核后,再将新建项目下数据按原规定方法备份上报在上述目录下。

   五、经核实确须删除的多报普查区或行政村等单位,也请将名单以文本格式上报。

 

安徽省农业普查办公室
二○○七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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